上九,擊蒙,不利為寇,利禦寇。 《象》曰:「利」用「禦寇」,上下順也。 ◎ 需 【卦五】 水天需 坎上 乾下 《需》:有孚,光亨。 貞吉,利涉大川。 《彖》曰:「需」,須也。 險在前也,剛健而不陷,其義不困窮矣。 「需,有孚,光亨,貞吉」,位乎天位,以正中也。 「利涉大川」,往有功也。 《象》曰:雲上於天,需。 君子以飲食宴樂。 初九,需於郊,利用恒,無咎。 《象》曰:「需於郊」,不犯難行也。 「利用恒無咎」,未失常也。 九二,需於沙,小有言,終吉。 《象》曰:「需於沙」,衍在中也。 雖小有言,以終吉也。 九三,需於泥,致寇至。 《象》曰:「需於泥」,災在外也。 自我致寇,敬慎不敗也。 六四,需於血,出自穴。 《象》曰:「需於血,」順以聽也。 九五,需於酒食,貞吉。 《象》曰:「酒食貞吉」,以中正也。 上六,入於穴,有不速之客三人來,敬之終吉。 《象》曰:「不速之客來,敬之終吉」,雖不當位,未大失也。 ◎ 訟 【卦六】 天水訟 乾上 坎下 《訟》:有孚窒惕,中吉,終凶。 利見大人。 不利涉大川。 《彖》曰:訟,上剛下險,險而健,訟。 「訟有孚窒惕,中吉」,剛來而得中也。 「終凶」,訟不可成也。 「利見大人」,尚中正也。 「不利涉大川」,入於淵也。 《象》曰:天與水違行,訟。 君子以作事謀始。 初六,不永所事,小有言,終吉。 《象》曰:「不永所事」,訟不可長也。 雖「小有言」,其辯明也。 九二,不克訟,歸而逋。 其邑人三百戶,無眚。 《象》曰:「不克訟」,歸逋竄也。 自下訟上,患至掇也。 第4頁完,請繼續下一頁。喜歡 Amohot 驚悚小說,請記得按讚、收藏及分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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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周易》
第4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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