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孩子們一定告訴過你,我是哈卡斯特探長。 」 「實在抱歉,」賴姆塞太太說;「非常不湊巧。 今早特別忙碌。 需要很多時間嗎?」 「不要,幾分鐘就好了,」哈卡斯特探長保證地說,「我們可以坐下來嗎?」 「哦,是的,請坐,請坐。 」 賴姆塞太太坐在一張高背椅上,不耐煩地看著他們。 她心裡懷疑,恐怕不只幾分鐘吧。 「你們兩個可以不必留在這裡。 」哈卡斯特堆著笑臉。 「咦,我們才不走。 」畢爾說。 「我們不走。 」泰德迴響著。 「我們要聽你說。 「畢爾說。 「是啊!」泰德又加了一句。 「流了好多血吧?」畢爾說。 「那人是小偷嗎?」泰德說。 「不要說話,孩子們,」賴姆塞太太說,「你們沒聽見—— 哈卡斯特先生的話嗎?他並不需要你們。 」 「我們不走,」畢爾說,「我們要聽。 」 哈卡斯特走到門口,打開門,望著孩子們。 「出去。 」 只有兩個字,平靜地說出來,卻具有莫大的權威。 兩個孩子乖乖地站起來,拖著腳步,走出房間。 「實在不簡單,」賴姆塞太太打從心底佩服地說,可是我為什麼做不來呢?」 但她再一想,她是孩子們的母親。 她聽說過,她的孩子到了外面就和在家裡完全不一樣。 做母親的總是比較縱容孩子,然而別人畢竟不是自己,不願意看見不聽話的孩子。 但是孩子在家彬彬有禮,出外卻惹是生非,引人告議,恐怕更糟糕吧——是的,一定更糟糕。 當哈卡斯特探長折回來坐下時,她想起來他們今天來訪的目的。 「如果你們想知道十九號昨天發生的事,」她緊張不安地說;「我真地無法幫上什麼忙,探長。 我什麼也不知道,我甚至不認得住在那屋子裡的人。 」 「住在那房子里的是一位佩瑪-小姐,她眼睛失明,在亞倫堡學院工作。 」 「噢,是這樣子啊,」賴姆寒太太說,「衚衕那一邊的人,我恐怕一個也不認得。 」 「昨天下午十二點半至三點鐘之間,你本人在家嗎?」 「哦,在的,」賴姆塞太太說,「我得煮飯,但是三點鐘之前我出門了,我帶孩子們去看電影。 」 探長從口袋裡抽出照片,遞給她—— 「請你告訴我,過去看見過這個人嗎?」 賴姆塞略示興趣地瞧著照片。 「沒有,」她說,「沒有,我想沒見過。 我不記得我是否確實見過這個人。 」 「他不會來過你家——推銷保險,或諸如此類的事?」 賴姆塞太太比先前更肯定地搖頭。 「沒有,沒有,我確定沒有。 」 「他的名字——我們握有一點線索——叫寇里。 R-H-寇里。 」 他期待地看著她。 賴姆塞太太再度搖搖頭。 「孩子放假的期間,我實在沒有空閑去留意別的事。 」她表示抱歉地說。 「啊,假日總是最忙的時候,是個是?」探長說,「你家孩子很好,蠻有精神的,有時不免會野了一些。 」 賴姆塞太太不加否定地笑了一笑。 「就是說喲,」她說,「把人搞得累死了,不過他們到底還是好孩子。 」 「我看也是如此,」探長說,「兩個人都很乖,很聰明。 如果你不介意的話,在離開之前,我想和他們說幾句話。 孩子有時候會注意到大人不會去注意的事。 」 「我看不會罷,」賴姆塞太太說,「我們兩家又非毗鄰而居。 」 第27頁完,請繼續下一頁。喜歡 Amohot 推理小說,請記得按讚、收藏及分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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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怪鍾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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