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是你!」 「我?你有我犯罪的證據嗎?我將通過我的領事向你們的頭頭控告你們。 沒有任何一個法官會在判決以前稱一個人為罪犯,你們只是低級的警察,而我是一個受到保護的高貴的先生。 你們連簡單的問候都不表示,在你們學會禮貌之前,我們不想和你們打什麼交道。 離開這個房子,等你們認識到用腳踢一個歐洲人意味著什麼的時候,你們再來。 」 我打開了房門。 他們相互看了一眼,沒有按我的要求行動。 「出去!」 我喊這句話的神態,把納西爾嚇得從座位上站了起來。 警察更是驚恐萬分,立即倉惶地退出了門外,我隨後把門關上。 「安拉保佑,你這是怎麼了!」土耳其人說,「這會對你不利的!」 「正好相反,我的行為將獲得最好的結果。 」我笑著說。 「你不會弄錯吧!連我這樣的人都不敢這樣做,而且我還是國君的臣民!」 「你說的很對。 但國君的臣民不敢做的事情,一個弗蘭肯人是可以做的,因為他不受你們的法律而是受他們自己的法律約束。 誰要是到我這裡來,就必須向我問候,否則我就把他趕出去。 誰要是用腳踢我,我就把拳頭打在他的臉上。 在這裡我只是顧及到你,才沒有這樣做。 讓我們安靜地坐一會兒!」 「安靜!」他叫道,「我覺得,我們這裡很快就會很不安靜了。 你剛才很勇敢,但你會後悔的。 」 「但我確信事情正好相反——」 我被打斷了,屋門被緩緩地打開,兩個警察又走了進來,對我們鞠了一躬,並說了一句Sallam。 我要到上級控告他們的警告,看來取得了所期望的效果。 「Sallam!」我和納西爾回答了問候。 「先生,」剛才說話的那個警察又開始講話了,「我們受命想了解一下,你從啤酒店帶來的兩個黑人孩子現在哪裡?」 「正如你們看到的那樣,他們在我這裡。 」 「這就是他們?」小警察問道,同時指了指嫦哥和她的哥哥。 「是的,這就是他們。 」 「我們將把他們帶走,送到他們的主人巴臘克顯貴那裡去,就是那位聖卡蒂里納兄弟會的著名首領。 」 「是他命令你們把孩子送給他嗎?他是你們的上級嗎?」 「不是。 」 「那你們就不能接受他的命令了。 」 「我們警告你,先生!你是外國人,你不懂得我們國家的法律。 」 「但看來,我比你們懂得的還要多。 」 「但你冒犯了顯貴!」 「就像你對我那樣,唯一的區別就是,你用腳踢了我,儘管我對你沒有任何侵犯,而我是用拳頭把首領打倒在地的,因為他不顧我的警告一再侮辱我。 」 「但你對這兩個黑人孩子有什麼權力呢?」 「和巴臘克對他們的權力一樣,我現在雇傭他們為我服務。 」 「可他們是他的傭人啊?」 「不,已經不再是了,因為他們決定從現在起留在我這裡。 」 「那是不可能的,因為巴臘克沒有把他們解僱。 他需要一個解僱期限。 」 「噢,他很聰明,想在這裡找漏洞!但他不會從中得到好處的。 兩個孩子被他雇傭了嗎?」 「這我們不知道。 」 「或者是他們的父親把他們交給他的嗎?」 「這我們也不知道。 」 「那麼主持就必須有證據,證明他有權從我這裡要回孩子。 作為僱主他必須能證明他們是被他雇傭的。 他或許有一份合同,或者有證人為他作證吧?」 「這些他都不需要;他們住在他那裡,而且為他服務,因而他們就是屬於他的。 」 「那麼他們現在住在我這裡並為我服務,因而他們是屬於我的。 」 「我們得到命令,必要時用武力把孩子帶回到他們的主人那裡去。 」 「是你們的上級下的命令嗎?」 「不,我們是按主持的意思行事。 」 第12頁完,請繼續下一頁。喜歡 Amohot 推理小說,請記得按讚、收藏及分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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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沙漠秘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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